广州局集团公司东莞广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金凤排洪渠(凤凰山隧道北-南围海堤段)综合整治工程下穿及邻近广珠城际工程周转料租赁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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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局集团公司东莞广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金凤排洪渠(凤凰山隧道北-南围海堤段)综合整治工程下穿及邻近广珠城际工程周转料租赁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DGGS-ST25-023)
一、招标条件
东莞广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现对 金凤排洪渠(凤凰山隧道北 -南围海堤段)综合整治工程下穿及邻近广珠城际工程 周转料租赁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二、物资明细:
包件 1(单一包件):计划租用 钢支撑(工 32a围檩 Q235B)、拉森钢板桩(Ⅲ型6m、Ⅲ型9m、Ⅳ型12m、Ⅳ型15m)等周转材料 一批,详见 租赁 明细表。
三、投标人资格:
1.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符合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开具13%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 的一般纳税人 。
2.质量保证及供应能力要求:能提供 主要 物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原材合格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材料,具有可供本项目物资的供应能力(不限于自有物资)。
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来与本租赁招标项目同类或相近物资的供货业绩(须附供货合同)。
4.履约信用要求: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不接受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处罚期内的供应商,未被深土公司管内列入黑名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公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平台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及购买招标文件。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 5 年 5 月 26 日 18 时 00 分至 20 24 年 5 月 31 日 1 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
2.本次采购项目需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工本费请使用公对公账户汇至东莞广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账户,汇款时应注明项目编号(如 STDGGS-ST25-023 )工本费,不接受个人名义支付、现金等其他付款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汇入银行信息:
收款人名称: 东莞广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中心支行
帐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