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综合楼项目工程监理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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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综合楼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综合楼项目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24〕59 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和医院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内北侧,西临现状3号住院部综合楼,北临中和巷,南侧为现状门急诊楼及连廊,东侧为边界围墙;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1254平方米,包括新建妇产综合楼1栋,主要建设门诊、医技、住院、科研教学、人防工程等;配套实施室外绿化、水、暖、电、道路硬化等工程。同时,按相关规定对原有2号住院楼、5号行政楼危房进行整体拆除,拆除面积726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院区总床位规模达到500张(具体施工内容请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招标范围: 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综合楼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66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实际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配合决算审核完成,以及保修阶段提供监理作。
标段划分:(如有)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03 23: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综合楼项目工程监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