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融通远望楼宾馆提升性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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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融通远望楼宾馆提升性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北京融通远望楼宾馆提升性改造项目(二次)(编号:gkzb2025052300026)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北京融通远望楼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北京融通远望楼宾馆提升性改造项目(二次) | 北京融通远望楼宾馆提升性改造项目(二次)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 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建设地点位于: 北京市海淀区 。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满足国标、图纸、图集及验收规范,通过相关方联合验收合格标准 。
其他: 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21-2023近三年财务审计资料(包括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若最近一年未完成财务审计,可提供再前一年的财务审计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未与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发生诉讼行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7 投标人未被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列入“黑名单”或“慎用名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3.9.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
3.9.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4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1项合 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装修改造(非新建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要求能够反映业绩要求的指标内容)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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