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庆华甲醇挥发性有机物超低排放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招标公告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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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包钢庆华甲醇挥发性有机物超低排放治理项目-设计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编号 ZB202505270011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包钢庆华甲醇挥发性有机物超低排放治理项目设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2 招标内容及范围
1.本次招标的内容包括设计(工厂设计、工艺产线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非标设计))、安全、环保、能源、消防等专篇、概算(具备可用于工程招标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深度,符合冶金工程量计价规则编制深度(最新版))、工程量清单(具备编制施工招标控制价条件,满足施工招标要求)、施工图设计(包含非标设备设计,同步采用施工图BIM 设计)、提供施工现场设计服务。
2.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需与项目建议书及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保持一致。
3.项目设计概算需按照包钢PBS 规则进行编码。
4.限额设计:按照项目总投资903 万元进行限额设计(含工程直接费、设计费、勘测费、联合试运转费、安评、环评、能评、消审(含消防图纸审核)、职业卫生三同时、鉴定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造价咨询费、监理费、预备费等其它费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3 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ZB202505270011-0001
标段名称:包钢庆华甲醇挥发性有机物超低排放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服务期限:1、合同签订后45 天内提交审定的主要工艺设备采购清单。 2、合同签订后30 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正式版)、概算(概算深度要求具备进行工程采购条件)。 3、施工图发图计划按照业主要求进行详排。 4、最后一批设备返资料后45 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 5、工程竣工投产60 天内,完成终版施工图。
付款方式:(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60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初步设计阶段费用的80%。 (2)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等文件后,分阶段累计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扣除初步设计阶段费用)的80%。 (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30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4)
工程竣工验收1 年后30 天内,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设计费总额的10%)。
付款形式: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方式(每次付款均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最高限价(元/不含税):244500.00
投标保证金(元):4000.00
备注:
2.4 项目明细资料
序号 | 工作说明 | 使用单位 | 最高限价 (单价) (元,人 民币 (CNY)/不 含税) | 数量(人数) | 计量单位 | 备注 |
1 | 包钢庆华 甲醇挥发 性有机物 超低排放 治理项目 设计 | 20001396 | 244500.00 | 1.000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未 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息 系 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全部上述网站查询截图;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4.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化工工程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2023 年至今(任意连续12 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
3.3 业绩要求
无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o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 年4 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 年3 月31 日之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02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包钢庆华甲醇挥发性有机物超低排放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