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论证评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岭县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论证评审服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6 月 9 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DQZB2025-904
项目名称 :长岭县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论证评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4.72万元
最高限价: 34.72万元
采购需求: 对采购人指定的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等内容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符合国家有关咨询管理标准、规范及合同约定的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文件的要求,另要求具有相应的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的能力。
3.2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或乙级资信证书,满足以下任一资格要求均可:
1. 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资信类别为综合资信;
2. 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资信类别为专业资信,专业包含公路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 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资信类别为专业资信,专业包含公路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公路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并具有咨询工作经验。
3.5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自2023年之后成立,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05 16: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