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家堰镇赵集大桥10KV高埝162线07#至17#杆高低压线路杆线迁移工程磋商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804-HAQR-C2025-0001
项目名称: 高家堰镇赵集大桥10KV高埝162线07#至17#杆高低压线路杆线迁移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40万元
采购需求:
高家堰镇赵集大桥 10KV高埝162线07#至17#杆高低压线路杆线迁移工程 , 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1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第九部分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2.2、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A.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法人证书 (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3.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1.(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 (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包括承装、承修、承试),其中承装、承修、承试类为五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有效期内); (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24年12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不接受退休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