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人民医院新区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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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人民医院新区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CWL-CG-20251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响水县人民医院新区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8万元, 招标人为响水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38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响水县人民医院新区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响水县人民医院新区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在省级及以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已完成备案;(投标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驻场维保人员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四级及以上证书(不少于三人),并承诺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05 15:00附件下载
响水县人民医院新区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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