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城市体检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2025 年城市体检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FS34150120250299 号
二、项目名称: 2025 年城市体检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 363 号
成交金额:陆拾肆万元整 (640000.00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2025 年城市体检 服务范围:六安市境内 服务要求: 一是根据住建部《 2025 年城市体检基础指标体系》《 2025 年安徽省城市体检技术导则》《 2025 年安徽省城市公园专项体检导则》要求,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最终成果形式为“ 1+4 ”,“ 1 ”即 1 份城市体检综合报告 , “ 4 ”即 1 份排水防涝专项体检报告、 1 份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运维专项体检报告、 1 份城市重点更新片区体检报告, 1 份城市公园专项体检报告。 二是 根据城市体检结论,针对性提出六安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 三是组织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宣传培训,并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渠道进行推广宣传不少于 1 次。 服务期限: 80 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 2025 年安徽省城市体检技术导则》等相关要求,按时完成成果上报
五、评审专家名单: 卢义柱、李鹏、江宏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 额: 0.7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91.94 分 。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 需解锁 ,联系人:王蕊)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 --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与长安南路交叉口六安建设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