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气东输质量安全环保部2025年公司安全现状评价及重大危险源评估项目技术咨询招标公告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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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西气东输质量安全环保部2025年公司安全现状评价及重大危险源评估项目技术咨询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Y25-SH07-FW201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上海及公司所属苏北输气分公司、苏浙沪输气分公司、合肥输气分公司、南昌输气分公司、上海维抢修中心等5家单位所管辖区域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安排,对西气东输公司苏北输气分公司(青宁管道、川气东送管道南京支线)、苏浙沪输气分公司(川气东送管道南京支线、川气东送管道金陵支线)、合肥输气分公司(川气东送干线管道、川气东送管道南京支线)、南昌输气分公司(川气东送管道江西支线)及上海维抢修中心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及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
西气东输质量安全环保部2025年公司安全现状评价及重大危险源评估项目技术咨询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按标段收费)
开标时间:
2025-06-23 09:0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安排,对西气东输公司苏北输气分公司(青宁管道、川气东送管道南京支线)、苏浙沪输气分公司(川气东送管道南京支线、川气东送管道金陵支线)、合肥输气分公司(川气东送干线管道、川气东送管道南京支线)、南昌输气分公司(川气东送管道江西支线)及上海维抢修中心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及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2投标人须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资质,业务范围包括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仅需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同等)和现金流量表(或同等)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陆上油气管道安全评价类项目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资料: (1)项目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2)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报告首页、扉页等内容)扫描件。 有效业绩为已完成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 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否决。 3.4 人员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二级或以上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安全评价师证书原件扫描件)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陆上油气管道安全评价类项目业绩。 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能体现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 2)合同主要页及合同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材料; 3)合同主要页及其他能证明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材料,如出具的盖有公章的评价报告等。 项目指已完成的项目,时间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3.5.5 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不应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中规定的不得开展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的单位,应出具相关承诺,未提供承诺或经查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 3.7.2该项目签约主体不同,需要分别签订合同,项目负责人可对多个合同实行统一管理。具体将根据资产所属情况由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和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分别作为甲方主体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3.7.3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05-28 17: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6-05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
附件下载
201公告(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