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储运公司宁波、南昌输油分公司储罐大修项目泡沫灭火及冷却水喷淋系统采购
浙江
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8日 17时 42分 21秒
一、概述
宁波、南昌输油分公司储罐大修项目资金已批复
二、采购物资
交货期限:
质保期限(月):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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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储罐冷却水喷淋装置 | 套 | 1 | ||
2 | 储罐冷却水喷淋装置 | 套 | 1 | ||
3 | 储罐冷却水喷淋装置 | 套 | 1 | ||
4 | 储罐冷却水喷淋装置 | 套 | 1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3.技术要求: A.供货商应具有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B.装置内的喷头应具有强制性认证证书, C.泡沫产生器应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批准的该产品的强制性认证证书 D.技术要求中存在不可接受技术负偏离,予以否决: 二、业绩要求 供货商应提供近5年储罐固定泡沫灭火装置与储罐冷却水喷淋系统在油气储运行业销售业绩(至少各1项),业绩应覆盖本次采购范围内最高规格(2000立方米以上储罐)。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投标人的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及对应发票(若是框架合同,需要配套相应的订单扫描件);有效证明文件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等内容。 三、信誉要求 1.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供货商因质量问题在集团公司(或东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被集团公司(或东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恢复交易资格或已解除黑名单的可正常投标);被集团公司(或东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集团公司供应商考评结果不合格,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以上情形将被否决。 2.供应商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四、报价要求 1.根据报价书模版提供报价,报价设备要满足数据单要求,备注交货期。 2.报价为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包含运输、税费、现场测绘费等。 五、技术文件及数据单 1.DEC-OPL-S-WF-001-2020-1 输油管道工程油罐冷却水喷淋装置技术规格书 2.数据单: 油罐固定泡沫灭火装置-数据单-樟树站 储罐泡沫灭火装置与储罐冷却水喷淋系统-数据单-临海输油站 相关设备材料清单及图纸 供货商对技术文件及数据单必须逐条做出明确答复,应逐条回答“满足”或“不满足”,对诸如“已知”“理解”“注意”“同意”等不明确、不具体的答复视为不满足。 根据上述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及报价,成交原则:满足询价要求、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