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黄花塘镇泥沛社区基础设施及风貌提升项目磋商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830-JSYQ-C2025-0009
项目名称: 盱眙县黄花塘镇泥沛社区基础设施及风貌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39.87444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398744.43元
采购需求:
泥沛社区道路亮化、停车场建设、农房修缮、绿化建设及环境整治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3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2.供应商可任选其中一项(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2)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3.3.供应商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 (1)企业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五要求)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 1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2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 为 / %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
4.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2. 资质类别和等级: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含)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3. 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4.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含) 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5.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自 2025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 建办市【 2021 】 40 号 ) 要求,自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单位)组织组织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