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协同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5211005
项目名称: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协同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协同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5211005
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总额 9.8000万元 (最高限价)。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根据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教学需求,提供完整的辅导员应用服务,覆盖通知、活动报名、信息收集、签到、查寝、学生信息库、工作日志等信息化应用服务。
注: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七章”相应规定为准(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5、交付/服务地址: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6、交付/服务日期: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软件服务部署工作并具备上线启动使用的条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软件服务部署工作并具备上线启动使用的条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且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经营范围;3、其他资格要求:3.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2已在代理机构处提交资料,并填写信息表及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3.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