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甘城乡人民政府海原县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奖补甘城乡甘城村村庄整治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ZW)0000759
项目编号: ZCX-【2025】-ZB(CG)-0207
项目名称: 海原县甘城乡人民政府海原县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奖补甘城乡甘城村村庄整治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2835040.47
最高限价(如有): 2835040.47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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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甘城乡人民政府海原县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奖补甘城乡甘城村村庄整治提升项目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1 | 海原县甘城乡人民政府海原县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奖补甘城乡甘城村村庄整治提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 | 2835040.47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2835040.47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 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 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7)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8)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05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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