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上塘村城中村改造前期服务项目(A)招标公告
广东
-深圳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HACG2025000058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上塘村城中村改造前期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346132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
|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上塘村城中村改造前期服务项目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的营业执照及其出具的载明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单位成员共同签订、加盖公章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扫描件(协议参考范本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方),并约定联合体单位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范围、相应的责任以及有无承担相同的工作内容,联合体单位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联合体双方均提供)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联合体双方均提供)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联合体双方均提供)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联合体双方均提供)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联合体双方均提供)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联合体双方均提供) 9.本项目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3 14: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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