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铁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2025-2026年苏州高铁新城节约集约综合论证编制服务的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07-ZHGS-C2025-0005
项目名称: 2025-2026年苏州高铁新城节约集约综合论证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或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费用达到合同金额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中小微企业划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甲级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因政策原因导致的资质证书无法延期或换证的,原资质书视同有效,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