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南湖港流域排水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二期)一标段招标公告
湖南
-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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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南湖港流域排水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二期)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沙市天心区南湖港流域排水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二期) 标段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300.017675万元,招标人为长沙市天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日位于长沙市天心区中北部,建设目标为按照“三年一遇”雨水系统设计重现期,对片区雨水系统进行提标改造,提升片区雨水系统排溃能力,基本消除片区内涝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赤岭路-芙蓉路一
赤黄路与涂新社区段-
天剑路段(局部段)管网提标改造,新建d1000~d2600主管,长约1.4km:②涂新社区内部排溃泵泵站建设,泵站规模1.5m3/s,配套DN1000压力管长约200m;③现状管网清淤与修复;④工程配套的道路路而破除与恢复、基坑支护、电气工程、景观工程等内容的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沙市天心区南湖港流域排水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二期)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沙市天心区南湖港流域排水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二期)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管理有限
2.4本次招标l1
口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2G443011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川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口不要求,
要求,(出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口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2.7
其他要求: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自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6人,含项自负责人、项自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自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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