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正能圣圆伊金霍洛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SJ-032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内蒙古华电正能圣圆伊金霍洛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包头)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2.2项目规模: 项目新能源规模为12万千瓦(风电7万千瓦、光伏5万千瓦),设计制氢能力2889吨/年,配套电储能为新能源装机的15%,储能时长为4小时,1.8万千瓦/7.2万千瓦时。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暂定合同签订后25天内完成各项勘测报告编制、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竣工后30天完成竣工图编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风电勘察设计 - 勘察设计服务 (CHDTDZ046/16-SJ-03201): 新能源部分:风电场、光伏场及升压站测量测绘(除 1:2000 地形图外)、微观选址、初步设计优化及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工程地质详勘勘察、施工图设计(包括不限于安全设施、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等设计工作)、现场设计服务(含设计交底、设计代表驻场服务、设计变更等)、竣工图编制(含对应工程量清单)、配合华电集团公司相关审查和后评估工作、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复等。
制氢部分: 负责项目详细勘测、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勘测、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其他(技术服务等)等阶段的勘测设计任务;设备采购技术规范书、施工招标技术要求、招标图纸、工程量编制等全部工作;负责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分标段概算工作,负责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消防专篇、环保专篇、职业卫生专篇、抗震、节能专篇、科技创新专篇、HAZOP分析、SIS定级、职业卫生三同时及协助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消防的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等全部工作;负责专利技术许可、科技项目方案编制、工艺包编制、设计方案编制及技术服务;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内容和深度及华电集团相关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勘测投标人要参与并制定该项目设计创国优规划及实施方案。设计过程要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及行业制定的安全性评价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风电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包含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绿电制氢一体化勘察设计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须具有联合体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