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高分辨液质联用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HKZB018250194(校方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高分辨液质联用仪项目
预算金额:2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 中国药科大学高分辨液质联用仪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项目编号: ZYJ2NJ250519QYY1-29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经费性质: 财政性资金
项目所属行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最高限价: 25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为满足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需要,中国药科大学拟采购一台高分辨液质联用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需求”。
交付地点: 中国药科大学校内指定地点。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接受(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否
合同履行期限:1、国产货物:合同签订后三个月之内交付;2、进口货物:收到信用证或发货通知后八周内交付;3、按招标人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标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提供进口产品的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制造厂家的授权书;(2)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