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街道垃圾分类试点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ZCHBS-C-H-250023-1
项目名称: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街道垃圾分类试点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30,83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30,831.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030,831.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B01990000 其他房屋施工 | 垃圾分类试点项目施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30,831.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1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