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巩家河历史遗留硫铁矿矿区矿硐涌水综合治理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陕西
-汉中市
附件下载
宁强县巩家河历史遗留硫铁矿矿区矿桐涌水综合治理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编号:E6107003541r2oh8w)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宁强县巩家河历史遗留硫铁矿矿区矿涌水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68.72万元,招标人为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废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对巩家河硫铁矿矿区内11处矿矾涌水进行收集处理,拆除原有临时管控措施,新建规模300m²/d的废水处理站1座,并配套建设废水收集管网1791.67m,选用“预处理+酸碱中和+混凝沉淀+pH调节+中间水池+锰砂过滤”处理工艺,确保矿涌水稳定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标准排放限值后利用原有排污口排放(污泥脱水间:单层砖混结构,62.78平方米;设备用房:单层砖混结构,52.41平方米;钢结构板房:单层,246.13平方米)。(2)固废整治工程:在巩家河矿区东部的黄厂沟内建设库容为2万㎡²的填埋场1座,并设置地基处理与防渗系统、防洪系统、坝体结构、渗滤液收集系统等,将黄厂沟内历史遗留采矿废渣、临时管控设施内待处理污泥以及废水处理站 20 年产生的污泥统一进行填埋处理。 (3)附属工程 对新建废水处理设施外侧河岸两侧砌筑拦挡设施共计98m,并对部分裸露地表进行绿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强县巩家河历史遗留硫铁矿矿区矿 涌水综台治理项目施工一标段; (002)宁强县巩家河历史遗留硫铁矿矿区矿 涌水综合治理项目施工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强县巩家河历史遗留硫铁矿矿区矿矾涌水综合治理项目施工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标段名称:宁强县巩家河历史遗留硫铁矿矿区矿涌水综合治理项目施工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而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与【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
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申请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标段名称:宁强县巩家河历史遗留硫铁矿矿区矿桐涌水综合治理项目施工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5、申请人信誉要求:
3.5.1、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3、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4、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3.5.6、申请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002宁强县巩家河历史遗留硫铁矿矿区矿涌水综合治理项目施工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标段名称:宁强县巩家河历史遗留硫铁矿矿区矿涌水综合治理项目施工二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申请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标段名称:宁强县巩家河历史遗留硫铁矿矿区矿碣涌水综合治理项目施工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标段名称宁强县巩家河历史遗留硫铁矿矿区矿响涌水综合治理项目施工二标段: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5、申请人信誉要求:
3.5.1、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3、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4、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3.5.6、申请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05附件下载
宁强县巩家河历史遗留硫铁矿矿区矿硐涌水综合治理项目资格预审公告.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