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正能圣圆伊金霍洛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内蒙古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ZB-362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内蒙古华电正能圣圆伊金霍洛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PC总承包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包头)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地址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
2.2项目规模: 项目新能源规模为12万千瓦(风电7万千瓦、光伏5万千瓦),设计制氢能力2889吨/年,配套电储能为新能源装机的15%,储能时长为4小时,1.8万千瓦/7.2万千瓦时。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暂定2025年6月开工,2026年05月投产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施工总承包 -PC 总承包 (CHDTDZ046/16-ZB-36201): 内蒙古华电正能圣圆伊金霍洛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除风电机组、塔筒、光伏支架、光伏组件、逆变器、主变、箱变、 GIS 、储能系统、电解槽成套设备由发包人采购供货之外的),风、光、制氢项目涉及其他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监造(除光伏组件、逆变器、主变、箱变、 GIS 、储能系统之外的设备监造)、乙供设备的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接卸、验收、仓储保管,项目建设临时租地及手续办理、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开工及并网手续办理、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及实施、生态环境友好策划。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总承包-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以下业绩:
(1)至少累计200MW(单个项目容量均不小于100MW)及以上风电施工(EPC或PC)总承包工程合同业绩;
(2)至少累计100MW(单个项目容量均不小于50MW)及以上光伏施工(EPC或PC)总承包工程合同业绩;
(3)至少1项电解水制氢工程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1.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须具有联合体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