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场雾炮隐患治理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安徽
-宿州市
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X-202505-009766
二、采购单名称: 煤场雾炮隐患治理项目
三、采购单位: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 工程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 2025-06-04 15:00
八、开工时间: 2025-06-16
九、备注: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及附件,凡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表明已明确掌握采购需求,并在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参与报价,除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约的,不得以报价错误、计算错误、技术条件理解不透彻、工期不满足要求及其他人为原因为由放弃报价,否则一律纳入华电集团黑名单,期间,不能在华电集团所有单位报价。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1 |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 | 煤场雾炮隐患治理项目 | 9% | 1.#1、#2、#3、#4煤场南侧4个雾炮移位。将煤场南侧四个雾炮平行移至煤场南侧,重新制作雾炮基础,基础高出地面500mm,钢筋混凝土结构,水泥地面以下制作4根混凝土支柱,将4只雾炮架设在基础平台上; 2.恢复雾炮使用功能,远方控制喷雾; 3.#1、#2、#3、#4煤场南侧4只雾炮维护保养; 4.#2、#4煤场北侧雾炮钢结构支撑及水泥立柱拆除,原进水管道安装截止阀; 5.项目所有的工程施工需要的吊车、耗材等均由供应商负责提供。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的文字、印章等关键信息清晰可辨);
2. 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 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应答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 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关键内容、盖章页等,字体、公章等内容须清晰可见);
8.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