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化公司1816临电项目临时线路补充材料采购
甘肃
-甘南州
中交一公局 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G1816乌玛高速公路合作至赛尔龙段临电项目经理部
临时线路补充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一公局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G1816乌玛高速公路合作至赛尔龙段临电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一公局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G1816乌玛高速公路合作至赛尔龙段临电项目 经理部 。该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 ,现对 临时线路补充材料 采购进行公开 询价采购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1816乌海至玛沁高速公路合作至赛尔龙(甘青界)段线路起点位于合作南,与已建乌海至玛沁国家高速公路临夏至合作段顺接,继而沿现有G568线西侧布线而上,经格河、开豆、孟娄、扎沙、旦尔道、阿木去乎、黑力宁巴、尼玛龙、希隆、碌曲、四合温、尕秀至哈斯迪肉(甘青界)与青海省在建的G0611张汶国家高速公路同仁至赛尔龙(青甘界)公路(与G1816赛尔龙至河南段共线)终点相接。路线总体走向由东北向西南,路线全长105.841Km。
项目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清单为暂定需求量,实际以订货单数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 代理商(销售商) 。
3. 2 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条件。
3. 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物资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 4 国内生产企业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 ISO9001、ISO14001、ISO45001(OHSAS 18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 5 近 3年内(20 22 年至 202 4 年)至少有 2项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 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
html)中有不良经营记录或进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进行投标;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
,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 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
3. 7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 8 其他要求:
投标时,投标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清单中设备规格要求进行报价。按技术规格书要求相应,若投标人的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技术要求,则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未及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予以废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合作意向文件,专项授权书或合作意向文件内容应载明投标事项,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 若不能提供,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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