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力国华新能源风冷SVG改造物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电力国华新能源风冷SVG改造物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5079,招标人为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 国华景峡南风电 二 场位于新疆哈密市东南部,连霍高速北侧的戈壁滩上。风电场配置有三套由上海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直挂式 风冷 SVG装置, 3 套 SVG容量均为±24Mvar,型号为 QNSVG-24000/35。
国华景峡 西 风电 一 场位于哈密市东南约 95km处。风电场配置有三套由上海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直挂式 风冷 SVG装置, 2 套 SVG容量为±24Mvar,型号为 QNSVG-24000/35 ; 1台 SVG容量为± 12 Mvar , 型号为 QNSVG- 12 000/35。
每套风冷型 SVG设备采用9台冷却风机散热,运行时,因负压效应导致SVG室密封失效,致使戈壁区域风沙、雨雪等侵入控制柜内部,沙尘堆积极易引发电路板短路、元器件腐蚀等问题,导致SVG故障频发,影响设备正常运行。且目前在用SVG不符合新疆电网关于高低电压穿越能力及频率耐受能力相关要求,为满足新疆电网关于SVG涉网性能要求,提高设备运行可靠率,减少电网考核,拟采购并安装6套水冷型 SVG 设备,从根本上解决现有设备性能短板与环境适应性问题。
2.1.2 招标范围及 标段(包)划分 : 本 项目划分一个标段包。
本次招标范围为:
( 1)国华景峡南风电二场3套±24Mvar风冷SVG设备拆除,并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做好防护措施;完成3套±24Mvar户内式水冷SVG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试验等,并根据相关标准及新疆电网要求完成成套设备的现场交接试验及涉网试验等相关服务工作。
( 2)国华景峡西风电一场2套±24Mvar、1套±12Mvar风冷SVG设备拆除,并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做好防护措施;完成2套±24Mvar、1套±12Mvar户内式水冷SVG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试验等,并根据相关标准及新疆电网要求完成成套设备的现场交接试验及涉网试验等相关服务工作。
2.1.3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内完成旧设备的拆除、新设备的安装、试验、调试 、涉网试验和验收工作 。
2.1.4 交货地点: 国华景峡南风电 二 场 ( 位于新疆哈密市东南部,连霍高速北侧的戈壁滩上, 距哈密市约 1 20 km )、 国华景峡 西 风电 一 场 ( 位于新疆哈密市东南约 100km处的戈壁滩上, 距离烟墩收费 站直线距离约 15km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水冷改造或水冷SVG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所供产品的±24Mvar及以上35kV水冷型无功补偿装置的检验报告。②母子公司的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