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淀区小微绿地景观提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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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海淀区小微绿地景观提升项目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2025年海淀区小微绿地景观提升项目 已由 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 以11010825210200045555-XM001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北京市海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工程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 。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海淀区海淀区永丰嘉园东侧绿地、玉河南路南侧绿地、永丰六里屯定向安置房周边绿地、农大南路地铁站西南口南侧绿地、医物园南侧绿地、清河之洲北侧绿地、环保嘉苑西侧绿地、苏家坨电力公司北侧绿地、东北旺(树村)220千伏变电站西侧绿地、华为研发中心北侧绿地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87300平方米
2.3 计划投资总额 1460.917306 (万元)
2.4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32 日历天
2.5 本工程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是针对海淀区10个区域进行绿化改造提升,涉及13个小地块,包括绿化工程、庭院工程、灌溉工程、电气工程等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2.6 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业绩以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自行录入的业绩等信息为准。)(如需要)
3.4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5 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
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7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 /
3.8 本工程 是 政府采购项目, 不预留 (预留/不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
3.9 其他要求: /
4.信誉要求
申请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04 17:00附件下载
2025年海淀区小微绿地景观提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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