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雅县公安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YZFCG(JC)-2025015(二次)
项目名称: 沙雅县公安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2343138
最高限价(元): 234313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沙雅县公安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343138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按照甲乙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 号)
(9)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