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内蒙古
-锡林郭勒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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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凡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DKCX-2025ZB-0004
3.采购内容:供应商负责提供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协助采购人整改并获取《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并派出服务人员对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进行日常运行维护。
4.预算金额:本项目含税总预算金额为10 万元。
5.质量服务标准:满足《GB/T28448-201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9-2018《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2239-201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报告模板(2025 版)》等的要求,严格遵循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取得《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并出具《等级保护测评报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内进行系统日常维护。
7.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呼和浩特,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8.确定成交人数量:1 名。
9.结算方式:取得《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并出具《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后30 日内一次性结清。
10.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10 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提供证明材料: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异地测评机构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要求完成项目所在地盟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本项目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
4.业绩要求:供应商具备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1 份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是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测评结果证明文件。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 年1 月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 年1 月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6)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 年1 月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响应。
(9)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响应;(10)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响应;
(11)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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