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司庄河公司员工餐厅等后勤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大连市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庄河公司员工餐厅等后勤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5111,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 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有两台 600MW发电机组,总装机1200MW。2007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14年。西距大连开发区120公里,东距丹东约130公里,北距营口约125公里。
公司现有在职员 工 2 80 人,其中需要送餐且 24小时值守的运行人员有 125 人。员工餐厅位于厂区内部,为厂内员工提供一日四餐、加班餐、运行餐,及培训中心供餐等。
综合服务楼位于员工餐厅旁,现有房间 36个(3-5层),仅供集团公司内部及往来单位人员居住。
公寓 位于 厂区内部,现有房间 129个,其中A座为员工宿舍,房间61个,户型为两室一厅一卫;B座为外委单位人员及培训中心人员居住场所,房间68个,公用浴室2个。
体育馆位于公寓旁, 不对外,仅供集团公司内部及 厂内员工健身运动 。
洗车场位于综合服务楼旁, 2个洗车位,不对外营业, 只 仅供厂内员工使用。
投标人负责员工餐厅、综合服务楼、体育馆、洗车场、公寓等委托运营服务。
2.1.2 服务期: 餐饮服务期限为一年,自 2025年08月01日起至2026年07月31日止。
2.1.3服务地点:辽宁省庄河市黑岛镇 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年度金额200万元及以上或单份合同就餐规模200人及以上的餐饮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