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路北段辅道工程勘察设计
江苏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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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路北段辅道工程勘察设计标段服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滨河路北段辅道工程勘察设计已经由苏州市-相城区-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备案。招标人为苏州市相城经开区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滨河路北段辅道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
2.工程规模:项目新建滨河路北段辅道工程涉及道路长约165.5米,宽约9.5米;同步建设地下管线、绿化、照明及交安设施等,总投资约700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JK20250530001001001 | 滨河路北段辅道工程勘察设计 | 滨河路北段辅道工程勘察设计 | 2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为符合招标公告中【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委派并为牵头人在职员工(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需注册在牵头人)。 (2)本项目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3)联合体各方均应按要求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所有相关材料。
4.其它要求:4.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 4.2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独立法人资格; 4.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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