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千诚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广告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广告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Y202505-019;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广告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70万元(景阳校区40万元、南阳校区30万元),实际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报价方式: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填报一个折扣系数,最高折扣系数 1.00,小数点后保留2位;
采购需求:为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所需的 灯箱牌匾类、各类字、门牌、室内喷绘类、室外喷绘类、条幅、展板等 提供 广告服务。本次采购为我单位大概使用明细,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单所列明细,在服务期限内随用随送,采购数量及明细以实际发生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 1年;
供货地点: 长春市第八十七中学景阳校区、南阳校区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并提供优质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2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 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0 16: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