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连廊改建施工采购采购公告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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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连廊改建项目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天桥连廊改建项目施工已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集采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拆除现役连廊并新建,满足原通行功能要求。
( 1 )拆除。原有天桥连廊全部拆除,并拆除两侧建筑物相关部位的墙体。原附属连廊的管线采用临时措施支撑。
( 2 )复建。按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新建,确保原连廊附属管线与新建连廊可靠连接,确保天桥使用功能满足业主需求。重新制作连廊主体结构并涂漆,制作完毕后吊装就位,与两侧建筑物进行连接固定。施工底面现浇板。
( 3 )施工围护结构和装修。施工顶面和侧面围护结构,相关管线采用支架与连廊连接,恢复连廊两侧建筑物墙体和门等。对于钢构件漆面破损处应进行补漆。最后进行相关装修施工。
总体工程量详见需方清单、图纸。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4 个月内完成施工。
2.3 服务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江南厂区)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要求,满足第五章采购需求的相关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 / 服务能力。
3.3 本次采购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 3.5 款所规定的情形。
3.4 苞米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苞米要求(见苞米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3.5 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以下( 1 )~( 4 )情形:
( 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身份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 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被列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或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