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林木种苗工作站2025年飞播造林施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LCB-2025-CG12
项目名称:2025年飞播造林施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36,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飞播造林施工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636,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636,1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造林服务 | 按照作业设计实施内容完成飞播造林用种子处理、装卸及运输等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36,100.00 | 636,1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飞播造林施工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5)《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飞播造林施工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且具备绿化工程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企业近半年可查询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份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税种至少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份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及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承诺函;
8、供应商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及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谈判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供应商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上报成功的网查截图;
11、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需在网上提交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及承诺书网上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
1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参与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