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1000MW扩建工程IMS智慧企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视频监控及门禁等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03
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1000MW 扩建工程IMS智慧企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视频监控及门禁等设备
中标候选人 的公示
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1000MW 扩建工程IMS智慧企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视频监控及门禁等设备 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 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1000MW 扩建工程IMS智慧企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视频监控及门禁等设备
二、公示时间: 2025-06-03~2025-06-05
三、招标人:国能信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
五、评标结果: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公 司名称 | 需解锁 | 需解锁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5687000 | 596396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 | / |
业绩 | 1、业绩名称: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汉川公司(一发)治安反恐一级达标企业建设技术服务合同、签订时间:2022-10-25、买方: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2、业绩名称:国能肇庆电厂二期2×400MW(F)级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安防一体化及综合布线系统买卖合同、签订时间:2023-12-14、买方:国能(肇庆)热电有限公司; 3、业绩名称:国能(肇庆)热电有限公司基于低代码智慧安全防范系统建设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3-07-06、买方:国能(肇庆)热电有限公司; 4、业绩名称:奉节县石岗公平100MW复合光伏项目工业电视与安防系统采购合同、签订时间:2023-11-01、买方: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5、业绩名称:国能长源汉川麻河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安防系统工程合同、签订时间:2023-04-03、买方: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湖北贝鸿工程有限公司); 6、业绩名称:白音华蒙东煤业公司2024-2025年全景视频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4-9-25、买方: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7、业绩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南北楼安防工程项目/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签订时间:2022-04-30、买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业绩名称:广东遂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防监控设备更新工程、签订时间:2022-12-09、买方:广东遂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业绩名称:广东封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控中心升级改造及高清全覆盖项目合同书、签订时间:2022-08-25、买方:广东封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业绩名称:汉川发电消防系统智慧平台建设施工合同书(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2-07-25、买方: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 13、业绩名称:长源电力汉川公司四期2×1000MW扩建工程基于物联网平台的智慧安全建设和治安反恐扩展公开招标、签订时间:2025-4-29、买方: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 | 1、业绩名称:信宜市“一网统管”及大数据指挥中心(一期)——智慧城管项目、签订时间:2023-6-21、买方名称:信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业绩名称:茂名市智慧交通(一期)项目、签订时间:2023-10-16、买方名称:茂名市交通事务中心; 3、业绩名称: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重点区域视频监控服务项目、签订时间:2022-9-5、买方名称:青岛市公安局; 4、业绩名称:潍坊市潍城区2022年老旧小区安防设施改造项目、签订时间:2022-7-15、买方名称:潍坊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潍坊市潍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业绩名称:南岗街偷倒建筑垃圾点增设高清视频监控项目、签订时间:2023-6-26、买方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6、业绩名称:茂名市水东湾新城南海岛智慧交通项目、签订时间:2022-12-15、买方名称:茂名市水东湾新城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六、 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异议接收方 式:
单位(部门):需解锁
联系电话:需解锁
接收邮箱:
八、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九、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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