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南水北调向老城区引水工程运营管理和资产处置项目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鹤壁市南水北调向老城区引水工程运营管理和资产处置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运营管理范围:二级加压泵站和二级加压泵站至山城区一水厂12.8公里输水管网(包括但不限于承担设备设施维护维修、供水服务、事故抢修等运营管理服务以及承担使用有关水厂输水管网的相关费用);
资产处置范围:本工程涉及的南水北调金山泵站内改造设备和二级加压泵站和二级加压泵站至山城区一水厂12.8公里DN1200输水管网。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1095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鹤壁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具有鹤壁市市区的城市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城市活动用水的制造、输配、销售、运营管理等供水业务的特许经营权,具备充足的供水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本工程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鹤壁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199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 申月 | 鹤壁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中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郭秋喜 | 鹤壁市国库支付中心 | 中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赵文丽 | 河南迪丰瑞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高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5年06月03日18时39分 至 2025年06月10日18时3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06月03日18时40分 至 2025年06月10日18时4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1、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时限内以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反馈至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并同时抄送鹤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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