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智慧排水管理平台(一期)硬件建设公开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05000250205167799-05207096
项目名称: 上海市长宁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智慧排水管理平台(一期)硬件建设公开招标项目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 15807600元 ( 国库资金:158076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58076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上海市长宁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智慧排水管理平台(一期)硬件建设公开招标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807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本项目本项目计划在4类监测区域、6类监测对象的334个监测点位,采购并布置液位仪230套、流量仪105套、电导率仪30套、排水动态感知仪50套、多参数水质自动监测站30套,5种类型、共计445套监测设备。对现有排水管网和设施信息平台进行扩容升级,打造长宁区智慧排水管理平台,开展相应的软硬件工程建设。拟通过采购液位、流量、水质、流向仪等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动态发现用户内部雨污混接等问题;完善排水管网水位水量水质监测,并基于排水行业数据库和运行调度监管系统,利用排水管网监测数据,通过对照分析、排水模型等技术手段,系统研判区域雨污混接、高水位运行、外水入侵和超标排污等问题情况。建立健全长宁区排水用户长效运维及监管、城镇公共排水管道周期性巡查、雨污混接动态监测与系统分析评估等长效机制。
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货物交付,安装调试完成日期根据业主需求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合同履约期限: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供应商及其报价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在本市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提供良好的技术与服务支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