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设备采购-1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ZLT-WH-1251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00-2025-02698
3、项目名称: 设备采购-1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77.0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77.00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视野仪/1台,骨密度/1台,心电图/2台,听力计/1台,高压灭菌锅/1台,电解质分析仪/1台,红外辐照治疗装置/1台,本项目分1个项目包具体分包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三章或招标公告附件采购需求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接采购人供货通知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5.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所投设备不应为试制品,投标人所投设备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投标人如为所投设备医疗器械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0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