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N11-N27)、N27(E5-K3)项目建筑渣土筛分项目比选公告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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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E5(N11-N27)、N27(E5-K3)项目建筑渣土筛分项目比选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E5(N11-N27)、N27(E5-K3)项目建筑渣土筛分项目,采购人为雄县建通城乡拆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
2、采购范围
2.1 采购内容:建筑垃圾清运工作,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比选要求。
2.2 项目地点:雄安新区雄县,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满足采购人要求。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下列①至③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
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③供应商及车辆必须在《雄安新区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及运输车辆目录》中。
3.2 信誉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06 17:00附件下载
E5(N11-N27)、N27(E5-K3)项目建筑渣土筛分项目比选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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