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识牌制作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辽宁
-鞍山市
安全标识牌制作及安装服务 采购 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 采购 项目 安全标识牌制作及安装服务 ( AGKYZYFGXHD250603214407 ) 采购 人为 鞍钢矿业资源利用(鞍山)有限公司 , 采购 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 采购 条件,现进行 公开询比 。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2.1 项目名称: 安全标识牌制作及安装服务
2.2 采购 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 转谈判采购,转直接采购
2.3 本项目 采购 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采购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 采购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 本次 采购 要求投标人 需满足如下 注册资金 要求:
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 采购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近3年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少于1份,提供合同及合同对应发票至少一份(彩色扫描件)。
3.5本次 采购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必须投满标,严格按照采购物料明细提供各子项的报价单(包括单价及总价,报价不含税),报价包含标的物的配件以及组装运输到采购方指定地点等一切费用,报价明细要达到该标包明细的100%,否则视为废标。
2.标的物数量:本次招标标的物数量为预估采购量,以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3.采购方组织实施针对拟中标人的实地考察,检查投标文件中相关证件的原件等,然后再签订合同。
4.中标供应商送检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除负责退换外,还应支付采购方该批不合格产品总金额5%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5.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未按采购方需求计划完成标的物的制作安装服务,则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方偿付不能按期交货部分产品货款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采购方其他经济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负责全部赔偿;中标供应商延期交货、安装超过2日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3.6 本次 采购 要求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6月04日08时00分 至 2025年06月11日08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 采购 文件。
4.2 下载电子 采购 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 4 采购 文件每套售 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06月11日08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 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 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 响应 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 响应 文件, 鞍钢智慧 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