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5204、15205、15209工作面14#煤层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山西
-晋中市
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5204、15205、15209工作面14#煤层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第2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NC348-ZB-250629510、SXMTZB2501F-486(G)/C)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 晋中市 左权县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5204、15205、15209工作面14#煤层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JNC348-ZB-250629510、SXMTZB2501F-486(G)/C),已由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要求,需对矿井 15204、15205、15209工作面上部14#煤层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工作。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5204、15205、15209工作面14#煤层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第2次招标):
标段(包)内容: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5204、15205、15209工作面14#煤层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第2次招标)
2.3服务地点: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4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 120天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 报告符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等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5204、15205、15209工作面14#煤层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第2次招标),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 2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 为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网站公示的煤层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机构(单位)(需附公示截图)。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采矿类或通风(安全)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提供 投标截止日期前 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 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 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煤层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 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 【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 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 【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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