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山海工基地汽车吊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浙江
中交三航局 二 公司 大洋山海工基地 项目 设备采购 询价函
1、 采购项目简介:
1.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采购汽车起重机(采购 编号: SCFA00000048424) ,贵单位如有意向,请于 2025 年 6 月 9 日 10:00 时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上确认参与,按下列要求投标:
2、 投标人资质 :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 1)资质要求: 本次询价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设备 生产或设备销售 相关 资质, 设备 生产或设备销售 相关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 2)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图片(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红章页面)/近三年审计报告或主要财务报表/开户行许可证。
( 3)业绩要求: 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或中交的合格物资供方,有近两年同类工程设备生产或设备销售相关 业绩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4)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局查询网等相关网站无信用问题证明。
(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相关执业证书、职称证书。
( 6)其他要求: 无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列入中交集团或三航局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或正处于司法纠纷状态;
( 4)其他: /
3、 标的 : 汽车起重机(插电) 。
4、 质量要求 :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合格证 书随货交需方收货联系人( 合格证书 与 设备型号 要一致)。
5、 需求 数量规格 :
装备名称 | 性能名称 | 性能指标 |
---|---|---|
汽车起重机 | 最大起重量 全伸主臂 最大起升高度 最大起重力矩 最小转弯半径 最高行驶速度 最大爬坡度 发动机额定功率 电机额定 / 峰值功率 电机型号 | 5 0t 44.5m 6 0.5m 1617KN.m 1 2m 90Km/h 4 7 % 2 43KW/2200rpm 60KW / 80KW 中车 T Z220XS020A |
6、 预计 供货时间 : 2025年6月进场 。
7、 交货地点 : 大洋山海工基地项目现场 。
8、 计量及验收方式 : 投标方设备运抵设备使用地点、安装调试取证、设备检测通过、满足现场施工使用条件为准。
9、 技术要求: 国家标准 ( 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国家技术标准要求及图纸要求)。
10、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 投标方负责安拆 , 投标方 负担运费, 投标方 负责卸货 。
11、定标方式: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合同单价采用 固定 单价
12、定价机制:
12.1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
13、 付款方式 :
□先款后货 □结算后30日内付款
R 结算后 60日内付款 □结算后90日内付款
□使用供应链金融产品
13.1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若回款为承兑汇票或其他金融票据,按票据的贴现利率计算,贴息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开具着增值税专用发票。
13.2对账结算后按上述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审批,及时将应付货款足额支付给中标单位。
13.3供货结束后,供方按双方签认的《采购费用结算单》上的实际供应的数量及结算单价开具税率为 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开具发票日期起的 15 个日历天内将合法有效发票、《采购费用结算单》一并提交给需方。如因非需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提供票据不及时、票据不合法等)而造成需方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税费、税务滞纳金、罚金、处理过程中的任何费用支出等)则由供方全额承担并及时以现金形式赔偿给需方。
1 4 、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
14.1供方保证:按需方要求按时交货。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支付 1000 元作为违约金。
自交货日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 15 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5 %作为违约金。
14.2供方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达到需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无条件保质保量迅速的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则需方也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须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10 %作为违约金。
14.3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在付款时,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1 5 、 询价报价文件及 报价单的递交 :
15.1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6 月 14 日 10:00 时前通过( (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 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15.2投标人须认真阅读附件二 《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处置流程》 ,出具附件三 《信用承诺书》 和附件四 《合规声明》 ,与报价附件一并上传(报价时未出具信用承诺书及合规声明的,作废标处理,中交集团内部单位和集团红名单企业无需出具)。
1 6 、开评标 :招标人于 2025 年 6 月 14 日 10:00 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进行线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招标人有权力拒绝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报价。
1 7 、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 10 日内前来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18.报价有效期: 本次询价报价有效期为 7 日,报价文件通过开标生效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在询价有效期截止前,供应商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报价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招标人 (盖章):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 址: 浦东新区浦电路132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5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