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能源生产运营期及泉州基地新建项目锻制管件采购框架协议
福建
-泉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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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化能源生产运营期及泉州基地新建项目锻制管件采购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包号:0747-2560SCCZX402/01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名称: 中化能源泉州基地新建项目及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各下属企业生产运营。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惠石化工业园区。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中化能源生产运营期及泉州基地新建项目锻制管件采购框架协议,适用于中化能源泉州基地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柴油液相加氢分馏塔改造项目、催化汽油加氢新增中汽油溶剂精制设施项目、10 万吨/年EVA 装置扩能至14 万吨/年项目、8 万吨/年炭黑项目等)和中化能源生产运营期(含检维修、技改技措项目等)锻制管件的需求。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期:
招标项目:中化能源生产运营期及泉州基地新建项目锻制管件采购框架协议
货物名称及数量: 锻制管件框架协议2 年服务期。通过本次采购,将选取2 家中标人(一主一辅)。招标人对签署框架协议内实际采购量不作任何保证。每一批次采购的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向中标人另行下达的采购订单或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不得因实际采购数量的调整而向招标人提出索赔。排名第一的中标人为主选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中标人为辅选供应商。主选供应商供货范围:2025-2027 年中化能源泉州基地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所需物资;辅选供应商供货范围:2025-2027 年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各下属企业生产运营(检维修、技改技措项目)所需物资。
主要技术规格: 锻制管件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惠石化园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厂区内或黑龙江大庆等,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交货期: 订单下达后30 天内具备交货条件,具体时间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整体框架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
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管件(锻制管件))。
投标人须具有对应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压力管道管件);如证书还未下发需提供受理证明,同时投标人还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供货前必须取得对应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压力管道管件)。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需提供上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压力管道管件(锻制管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需提供上述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压力管道管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受理证明及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 业绩要求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能源、化工等领域具有1 项锻制管件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框架协议下的累计订单金额不低于200 万元。投标人的锻制管件业绩需为投标人自产产品。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上述业绩需提供业绩汇总表,并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业绩汇总表内应包含对应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金额(不含税金额)、标的物金额、日期、买方等信息,以便查询核实。合同或框架协议(含订单)的复印件需涵盖首页、签字页以及标明合同 / 订单金额的页面。若发票未显示具体明细内容,则必须一并提供相应的应税劳务清单或销货清单。若合同的签订主体为工程公司或建设公司,且在合同或发票中明确标注了最终用户信息的,该业绩将被认定为有效业绩;若合同及发票中均未体现最终用户信息,或最终用户信息模糊、无法准确辨识的,则该业绩将被判定为无效业绩。若合同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以发票为准。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3.4 信誉要求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或 列 入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信 息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当日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平台查询相应信息,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5 其他要求
投标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0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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