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铁塔-2025年涪陵数据传输租赁采购项目(YT-涪陵)(第二次)比选公告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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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
重庆铁塔-2025 年涪陵数据传输租赁采购项目(YT-涪陵)(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第一次报名不足三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第二次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重庆铁塔-2025 年涪陵数据传输租赁采购项目(YT-涪陵)(第二次)(项目编号:0701-2540CQ020102-1)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不含税预算金额 721100.00 元,含税预算金额为 786000.00 元。(按增值税税率 9%进行测算,实际税率以成交供应商填成交供应商报为准)。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标段二:/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 100.00%。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由供应商提供武隆至南川段、武隆至涪陵段,约 104.4 公里传输光缆的租赁,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署并签订服务确认单起 1 年。
2.3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年。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颁发的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提供:清晰、有效的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3.2 增值税发票: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提供:开具发票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3 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 2022 年 5 月 1 日(含)至本项目首次发布比选公告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的类似(光缆租赁或通信线路租赁等)项目业绩 1 例。
提供:①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合同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章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服务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每一单个合同均须提供其合同项下任一发票扫描件(该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等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发票开具时间不晚于本项目首次比选公告发布之日)。
说明: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该合同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佐证。
②在提供上述合同关键页的基础上,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合同总金额(包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框架合同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框架合同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框架合同的关联性)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框架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以订单或结算单或证明材料上对应的总金额作为评审依据。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业绩统计。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2022 年 5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6)在最近五年(2020 年 5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2020 年 5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同类】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进一步核实上述(6)、(7)、(8)相关信息。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3.5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参选声明》。
3.6 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注 : 评 审 过 程 中 评 标 委 员 会 有 权 通 过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天眼查”进一步核实上述相关信息。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7 其他要求: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参选或否决参选的情况存在。
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真实性进行核实,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已中选的,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响应文件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
子版采购文件。具体如下:5.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6 月 4 日 1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6 月 9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
同);5.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采购文件:5.2.1 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登记
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及 CA 办理”。5.2.2 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
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支付方式详见 5.3 条款。
5.2.3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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