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LNG接收站项目技术监督、咨询服务公告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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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现对惠州 LNG接收站项目技术监督、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惠州 LNG 接收站项目技术监督、咨询服务
2.1.2 招标编号:0724-2520N1453183
2.1.3 工程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海镇
2.1.4 工作范围:
投标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招标人提供技术监督、咨询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附件《技术监督、咨询服务内容》。
2.1.5 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含税固定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进行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财务要求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
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近五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在中国裁判文书中投标人
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7)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的招标人的工程项目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伤亡事故、
环保污染责任事故;(8)2021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的招标人的工程项目存在未完成合同约定工作范围的合同严
重违约或被逐;(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3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3)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
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
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3.2 业绩要求: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石油化工行业的技术监督或技术咨询或保运服务合同业绩。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的合同证明材料应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承包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等内容。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业绩认定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以合同盖章页签字日期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1 16:00附件下载
惠州LNG接收站项目技术监督、咨询服务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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