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虚拟仿真测评能力建设招标公告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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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虚拟仿真测评能力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NKMZB25195
2.2 招标项目名称:虚拟仿真测评能力建设。
2.3 数量:1 套。
2.4 主要技术指标:详见技术方案。
2.5 交货地点:重庆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花溪基地。
2.6 交货期:合同正式签订后 2 个月内软硬件到达现场,软硬件到达现场后2 个月内开始试运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6 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良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内容中带有“复印件无效”(只针对复印件)或“仅适用于XX(非本次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及资信证明内容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则该资信证明不予认可。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严重失信”的负面信息,须提供开标日前 30 天内的从“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并打印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为企业法人单位的须具有实缴注册资本、参保人员、生产经营场所三方面内容,且缺一不可。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①实缴注册资本证明材料:提供验资报告或者备注有投资款的银行缴款回单或 2024年12 月的资产负债表(审核实收资本科目)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 天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完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能显示实缴出资额内容);②参保人员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 个月中的任意1 个月在职员工参保证明材料;③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以投标人作为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人为投标人的房产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具有生产经营场所的有效证明材料。(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集成商可投标,但需具备仿真软件原厂授权)。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3 23:59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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