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楼病房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陕西
-咸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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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楼病房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招标编号:E61040035163jydjps4r0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楼病房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和财政,招标人为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楼第19至23层进行改造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17620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对病房内部墙面、地面、吊顶进行翻新改造,公共及病房内部卫生间改造增设无障碍通道,对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暖通系统等进行改造提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楼病房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楼病房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
其中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不良信用记录,且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执业
资格。
4.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但须满足相应资格要求。
5.申请人(含联合体各成员方)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外省企业须入陕备案。
6.申请人(含联合体各成员方)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若为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申请时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投标人资格规定的相应资质及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或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0 18: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楼病房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