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蕲艾种植高产高效示范区建设(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湖北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QC-202505QG-006001001
一、招标概况
蕲春县蕲艾种植高产高效示范区建设(EPC)项目于2025年05月12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6月04日在蕲春321大开标室开标,并于2025年06月04日完成评标工作。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湖北蕲州府供应链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序 |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需解锁、需解锁 |
| 投标报价 | |
| (元) | 119829955.80 |
| 质量(如有) | (1)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2)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
| 工期 | |
| (交货期、服务期) | 365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
| 姓名 | 姚磊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 | 201854000046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三、评标情况
| 评标情况资料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
|---|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6月06日至2025年06月10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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