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2025至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比质比价采购公告(二次)
上海

附件下载
正在报名中
中国融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2025至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比质比价采购公告(二次)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中国融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2025至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二次)(编号:gkbz2025060500004)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中国融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2年,自2025年6月16日至2027年6月15日(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服务地点位于: 上海、北京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详见采购文件 。
其他: 详见采购文件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
4.响应文件递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工作所必须的人员、设备等方面能力。
6.响应文件递交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响应文件递交前未被列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供应商未被列入融通集团商业活动“黑名单”,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证照且为融通集团公司律师事务所备选库单位。
(二)特定条件
1.具备一定的规模,在北京市及上海市有分支机构、完善的办公场所和设施并且上述两地执业律师总计不少于100名,日常分工协作和运营管理规范有序,具有良好的社会美誉度。
2.拥有丰富从业经验的律师团队,熟悉保险公司常见法律合规问题,能够为本项目指派不少于2名连续执业10年以上的优秀律师(限北京市或上海市执业),指派人数超过5人(含5人)的可有1-2名辅助人员,除辅助人员外,均应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
3.响应文件递交前三年内位于北京市及上海市的总部及分支机构的执业律师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处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2.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比选,否则响应无效。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附件下载
中国融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2025至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比质比价采购公告(二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