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大道371号房产改造更正公告
江苏
附件下载
明珠大道 371号房产改造更正公告(招标编号:/)
一、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珠大道 371号房产改造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永投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明珠大道 371号房产改造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明珠大道371号
2.2招标内容:本工程为明珠大道371号房产改造工程,改造范围:办公楼约3340m;宿舍楼外立面约720m;屋面防水约2200m,主要改造内容有:阳台封闭、外墙涂料、地面铺装、天棚吊顶、墙面涂料、水电安装、空调、智能化、室外道路、雨污管网疏通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包含的所有内容)。
2.3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万元):382.71
2.5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剩余3%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防水部分质保期五年,其他项目质保期两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所计款项均不计息)。付款前,中标人需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5 年 3 月- 2025年 5 月中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1 17:30附件下载
明珠大道371号房产改造更正公告.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