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金陵小学2025年仙林湖校区改扩建教室及零星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3-NJHG-C2025-0018
项目名称: 南京市金陵小学2025年仙林湖校区改扩建教室及零星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968319.50元
采购需求:
改造面积约 585平方米,其中广志路校区改造面积 465平方米,主要包括食堂防水改造 10平方米、新增办公室 120 平方米、会议室改造 60 平方米、教室改造 260 平方米、门卫室改造 15 平方米;仙林湖校区改造面积 120平方米,主要为教室改造;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或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2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提供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05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为社保中心出具的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