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本部(含信访办)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上海
一、项目编号: 310000000241218156334-00183177
二、项目名称: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本部(含信访办)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 1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本部(含信访办)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3976227.06元 | 需解锁 | 吴中路259号6号楼4楼 | 87.8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本部(含信访办)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本部(含信访办)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为招标方提供食堂(上海市襄阳南路535号机关本部和东兰路248号信访办)的膳食制作及售卖服务、接待服务、膳食管理等服务(不包括物品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2024年度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德清,黄文文,张玲,张晓丹,吉晓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3881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横向比较上海锦江方案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全面性、而且同类型项目经验丰富,在食品安全管理及人员配备方面更突出。故推荐需解锁为中标单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 肇嘉浜路3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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